代表业绩 04
3731万元建工合同纠纷二审发回重审
二审救济、事实梳理、法律适用
事项概览
- 事项性质
-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二审救济
- 争议金额
- 3731万元
- 原审结果
- 一审全面支持对方诉求
- 二审结果
- 发回一审重审
项目事实与争议背景
代理西藏某实业公司应对建设工程合同纠纷。一审裁判全面支持对方诉求,争议标的3731万元。
客户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中处于完全不利位置,对方诉求获得全面支持,争议标的3731万元。进入二审后,工作重点不再只是重复双方既有表述,而是回到原审裁判所依赖的案件事实、证据评价与法律适用,识别其中是否存在影响裁判基础的问题。
需要同步处理的关键问题
在一审不利结果后,二审重点不是重复陈述,而是精准识别事实认定、证据评价和法律适用中影响裁判基础的问题。
- 一审已全面支持对方诉求,二审需要明确哪些问题真正可能影响裁判基础。
- 事实认定、证据评价和法律适用之间相互关联,不能以抽象理由替代针对性梳理。
- 二审程序的目标是争取有效的救济机会,并为后续审理保留可展开的事实与法律空间。
陈星月律师的具体工作
在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程序中,系统梳理案件事实与法律适用问题,围绕原审裁判基础提出针对性意见。
- 01系统梳理原审中涉及的案件事实与争议焦点。
- 02围绕原审裁判所涉及的法律适用问题提出针对性意见。
- 03在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程序中,说明相关问题对原审裁判基础的影响。
- 04推动二审法院将案件发回一审重审。
可公开的处理节点
- 争议标的3731万元。
- 一审法院全面支持对方诉求。
- 二审法院为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。
- 二审裁定全案发回一审重审。
可公开结果
二审法院将全案发回一审重审,为客户取得重新审理的关键程序机会。
案件所呈现的处理价值
本案说明,在一审结果不利时,二审工作的价值不在于简单重复事实,而在于将影响裁判基础的事实、证据与法律适用问题重新组织。发回重审为客户获得了重新审理的关键程序机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