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星月律师上海中联(成都)律师事务所18081946701

代表业绩 04

3731万元建工合同纠纷二审发回重审

二审救济、事实梳理、法律适用

事项概览

事项性质
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二审救济
争议金额
3731万元
原审结果
一审全面支持对方诉求
二审结果
发回一审重审

项目事实与争议背景

代理西藏某实业公司应对建设工程合同纠纷。一审裁判全面支持对方诉求,争议标的3731万元。

客户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中处于完全不利位置,对方诉求获得全面支持,争议标的3731万元。进入二审后,工作重点不再只是重复双方既有表述,而是回到原审裁判所依赖的案件事实、证据评价与法律适用,识别其中是否存在影响裁判基础的问题。

需要同步处理的关键问题

在一审不利结果后,二审重点不是重复陈述,而是精准识别事实认定、证据评价和法律适用中影响裁判基础的问题。

  • 一审已全面支持对方诉求,二审需要明确哪些问题真正可能影响裁判基础。
  • 事实认定、证据评价和法律适用之间相互关联,不能以抽象理由替代针对性梳理。
  • 二审程序的目标是争取有效的救济机会,并为后续审理保留可展开的事实与法律空间。

陈星月律师的具体工作

在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程序中,系统梳理案件事实与法律适用问题,围绕原审裁判基础提出针对性意见。

  1. 01系统梳理原审中涉及的案件事实与争议焦点。
  2. 02围绕原审裁判所涉及的法律适用问题提出针对性意见。
  3. 03在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程序中,说明相关问题对原审裁判基础的影响。
  4. 04推动二审法院将案件发回一审重审。

可公开的处理节点

  1. 争议标的3731万元。
  2. 一审法院全面支持对方诉求。
  3. 二审法院为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。
  4. 二审裁定全案发回一审重审。

可公开结果

二审法院将全案发回一审重审,为客户取得重新审理的关键程序机会。

案件所呈现的处理价值

本案说明,在一审结果不利时,二审工作的价值不在于简单重复事实,而在于将影响裁判基础的事实、证据与法律适用问题重新组织。发回重审为客户获得了重新审理的关键程序机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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