代表业绩 05
2766万元建设工程纠纷:对方诉请被全部驳回
国企应诉、合同抗辩、施工事实核对
事项概览
- 事项性质
- 国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诉
- 诉讼金额
- 对方诉请2765万余元
- 客户位置
- 被诉施工合同一方
- 公开结果
- 法院驳回对方全部诉请
项目事实与争议背景
代理四川省交通某集团有限公司应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,对方诉请金额2765万余元。
某省级交通集团被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,对方主张金额2765万余元。此类应诉通常同时涉及合同约定、施工过程、付款节点以及对方主张的相互对应关系,任何一个环节与工程事实不能闭合,都会影响抗辩整体的稳定性。
需要同步处理的关键问题
大型项目应诉通常同时涉及合同约定、施工过程、付款节点与对方主张之间的差异;抗辩体系必须与工程事实逐项对应。
- 对方诉请金额较大,需要将每项主张回到对应合同约定和施工事实。
- 付款节点、施工过程与责任主张可能并不一致,不能以笼统抗辩替代逐项核对。
- 国企项目资料往往跨越多个节点,抗辩体系需要保持事实基础的一致性。
陈星月律师的具体工作
系统梳理合同约定与施工事实,形成完整抗辩体系,并将争议点回到可核验的项目资料与责任基础。
- 01系统梳理合同约定、施工事实与付款节点。
- 02将对方的具体诉请逐项对应到可核验的项目资料与责任基础。
- 03围绕差异形成完整抗辩体系,并在诉讼中保持论证的前后一致。
- 04推动法院对对方全部诉请作出驳回处理。
可公开的处理节点
- 对方诉请金额2765万余元。
- 争议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。
- 工作以合同约定和施工事实的系统梳理为基础。
- 法院驳回对方全部诉讼请求。
可公开结果
法院驳回对方全部诉讼请求。
案件所呈现的处理价值
对复杂工程应诉而言,真正有用的不是抽象地否认责任,而是让合同、施工和付款事实形成可复核的对应关系。本案体现了将争议点逐项放回项目资料的应诉方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