代表业绩 08
2000余万元工程款追索:全程序抗辩
共同被告、全程序诉讼、责任隔离
事项概览
- 事项性质
- 工程款追索共同被告全程序应对
- 争议金额
- 2000余万元及利息
- 程序阶段
- 一审、二审、再审
- 公开结果
- 对客户全部诉求被驳回
项目事实与争议背景
某工程款追索案中,四川某建筑装饰公司作为共同被告被卷入两千余万元争议,并经历一审、二审、再审程序。
某建筑装饰企业作为共同被告被卷入工程款追索,案件金额2000余万元及利息,并历经一审、二审、再审。共同被告身份并不意味着当然承担同等责任,客户是否应承担责任仍需回到工程关系、合同相对性、付款事实及主体责任基础。
需要同步处理的关键问题
共同被告并不当然承担同等责任。工程关系、合同相对性、付款事实和主体责任需要在每一个程序阶段持续保持一致。
- 共同被告的责任范围需要与工程关系和合同相对性分别对应。
- 案件经历多层程序,主张与抗辩需要在不同审级保持一致的事实基础。
- 工程款与利息请求的责任基础,不能因其他主体的关系而当然转移给客户。
陈星月律师的具体工作
代理客户完成一审、二审、再审全程序应对,围绕客户与争议工程款之间的责任基础持续展开抗辩。
- 01在一审程序中围绕客户与争议工程款之间的责任基础提出抗辩。
- 02在二审和再审阶段持续围绕工程关系、合同相对性和付款事实完善抗辩。
- 03保持各程序阶段事实主张的一致性,避免责任界限被模糊。
- 04最终实现对客户全部诉求被驳回的结果。
可公开的处理节点
- 工程款追索金额为2000余万元及利息。
- 客户作为共同被告参与诉讼。
- 案件经历一审、二审、再审全程序。
- 最终驳回针对客户的全部诉求。
可公开结果
最终驳回对客户的全部诉求。
案件所呈现的处理价值
共同被告案件的关键不在于“是否被列入诉讼”,而在于是否存在独立、可证明的责任基础。本案展示了在多审级程序中持续围绕责任边界组织抗辩的重要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