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星月律师上海中联(成都)律师事务所18081946701

实务文章 04

房企流动性危机下,建工债权如何衔接优先受偿权与重整谈判

房企流动性危机并不只改变付款节奏,也会改变债权申报、优先受偿权行使、重整谈判和资料保存的先后关系。

从哪里开始

施工企业应同步核对合同履行、工程价款、完工或停工状态、结算材料与可支持优先权的基础。

处理时应避免什么

在破产或重整语境中,债权路径与谈判路径需要并行判断,不能只等待单一程序结果。

与陈星月律师实践的关联

相关活动:危困房企共益债务投资法律服务手册发布、建工债权破产法律问题研讨会。

资料准备提示

在初步沟通前,可先整理项目时间线、合同及补充文件、变更签证、工程量或计价资料、付款记录、往来函件,以及当前程序文件。不同项目所需资料以具体争议为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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